| 赵有梅(党委书记、局长) |
| 1、主持市水利与渔业局的全面工作。 |
| 2、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劳资、老干部工作。 |
3、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
主管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协调联系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引黄供水工程指挥部。 |
| 张善忠(党委委员、副局长) |
主持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
协调联系市太河水库管理局。 |
| 马家军(副局长) |
1、负责农村水利工作。 |
2、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
3、负责科技教育和水利学会工作。 |
| 4、负责农业节水工作。 |
| 主管农村水利(科技教育)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联系市萌山水库管理处。 |
| 张连波(党委委员、副局长) |
1、负责水利发展计划、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基建及勘测设计、监理工作。 |
2、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
| 3、负责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边界纠纷和库区移民工作。 |
4、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及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以及初步设计的审查、立项申报和审批工作。 |
主管规划建设科、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市移民办、孝妇河流域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系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淄博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 张利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1、主持局纪委、监察室工作。 |
2、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
3、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
4、协助赵有梅同志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劳资、老干部工作。 |
| 协助赵有梅同志分管组织人事科。协调联系市河道管理处。 |
| 苗其山(党委委员、副局长) |
1、负责供排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
2、负责安全生产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3、负责水利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 |
| 4、负责渔业管理工作。 |
主管经营管理科。分管市水产管理处。协调联系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监管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 |
| 蒋卫霞(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负责综合政务工作。 |
2、负责水利政策、法规、水政监察工作。 |
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
主管办公室、水政科。协调联系局劳动服务公司。 |
| 丁守森(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
1、负责全市水利技术审核把关工作。 |
2、负责中心城区重点供水工程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
3、协助张连波同志负责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勘测设计、监理及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
协调联系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 |
| 张乃军(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
| 1、主持局工会工作。 |
2、分管局机关工会工作。 |
3、协助赵有梅同志负责审计工作。 |
| 协调联系原市水利物资贸易公司。 |
| 高美光(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
1、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
2、协助赵有梅同志负责局机关党总支工作。 |
3、协助张连波同志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
分管局团委。协助张连波同志分管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